贫困生助学金部分被违规用作班费,学校三年不知情

2018年05月16日 09:14:4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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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张是一名大三学生,就读于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这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由于家庭贫困,他申请到了助学金,大一学年领到3000元,大三学年领到2000元。但令小张不解的是,每次领到助学金后,他和同班的多名贫困生都被要求拿出10%用作班费。

  5月14号,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节目连线了该校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院长陈志东,他表示没有听说过此事,需要去调查情况。

  校方:助学金用作班费系学生自愿行为 

  5月15号下午,该校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娄志刚回应江苏新闻广播记者:园林专业15级1班和15级2班两个班级将贫困生部分助学金用作班费的情况属实,但这是学生自愿行为,并非校方与老师提出的要求

   “小孩说这个情况确实存在,但是说这个东西他不是班主任的要求和引导,内部受资助的这十来个学生自己说,要不这样吧,学校对我们帮助也很大,国家这个钱给我们都是不需要付出任何劳动的,那么我们每人自己自愿的拿出一部分来当班费,之后他们就形成了内部的约定。”

  小张和班干部对话截图

  据娄志刚介绍,高校贫困学生助学金每个班级有30%的名额指标,以40个学生为例,一个班级就有12人能领到助学金,发放金额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分别有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次。据统计,涉事的2个班级三年提留贫困生助学款用作班费金额共计一万一千多元。

  三年前学校就施行管理办法:助学金严禁被截留、挪用、提留等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5月31号施行的《学生奖助学金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规定: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辅导员或班级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克扣、提留奖助学金作为班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如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违规行为为何能持续三年?校方:一直没听说

  既然学校有明文规定,为何违规行为存在多年却未被发现呢?娄志刚解释说,三年来学院组织召开过多次学生座谈会,没有学生提出贫困生助学金被提留作班费的事情,因此学院方面一直不知情。

   “这是我们学校严禁的事情。三年座谈会,没有一个学生,就是他们这个班级的学生,没有任何一个人透露过这个信息。”

  此事在江苏新闻广播关注后,校方已经作出了处理决定:

  1、立即停止提留部分贫困助学金用作班费的违规做法,并全额返还受资助学生缴纳的助学金10%的金额。

  2、班主任吴小青虽然在知情后提出反对意见,但并没有跟踪到底,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学院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相关参与班委、学生,虽然主观意愿是好的,但是违反资助的国家政策,并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公开批评教育。

  4、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领导班子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学院召开全体班主任会议,通报此事,并清查摸排全院资助工作,进一步强化资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编辑/吴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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