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经营须亮标、亮照

2018年05月15日 08:28:13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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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交易必须亮标、亮照经营,否则,不仅会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还可能被关闭。即日起,连云港市全面开展经营性网站规范整治专项行动,规范网站经营主体,落实网站公开电子标识;强化网站备案意识,履行网站亮标义务;依法查处网站无标行为,关停不合格网站,打击网站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随着网络商品交易主体迅速扩大,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查处难度大等特点逐渐显现,特别是经营性网站真实身份的识别成为困扰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难题。针对此情况,工商部门把好网络市场准入关,为交易型网站发放工商电子标识,实现电子执照亮标经营,确保交易主体的真实性。

  此次经营性网站规范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9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在集中亮标阶段,工商部门将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标的要求,督促网站主办者登录《江苏省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请电子标识,公开主体信息;在集中整改阶段,则重点强化网站备案意识,履行网站亮标义务,对新开办网站在申请网站接入时,由网络运营商履行提醒义务,督促网站开办者登录《江苏省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申请电子标识,公开主体信息;在集中查处和集中关闭阶段,则主要加强网站主体认证指导,对责令整改仍不履行亮标义务的网站经营者,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相关网站,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该网站。

  此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还将打击网站的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食品、房地产招商、普通商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

  (来源:连网 编辑/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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