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泰州这个社区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再补偿50%

2018年05月15日 10:30:08 | 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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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新胜社区居民赵小萍领到社区给她的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款,很开心。      

  5月14日上午,泰州海陵区城南街道新胜社区居民赵小萍,来到社区服务中心,领取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款。5月3日,赵小萍因胃部不适住院治疗,7天花去医药费5197.27元,医保报销3578.44元,余下自负部分的医药费,社区给予其二次补偿50%,赵小萍自己仅花费809元。据了解,泰州市区目前有3家社区有居民住院二次报销制度,但补偿比例达到50%之高的仅新胜社区一家。      

  社区居民刘女士今年51岁,常年肝病。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1月,她6次住院总共花去67602元,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了47958元,个人花费了19644元,社区给与其二次补偿12898元,刘女士6次住院自己只花了6746元。“真是没想到我住了6次院,自己只要花6000多块。” 刘女士感谢社区的好制度让她生病无后顾之忧。      

  居民曹益林前不久突然手脚麻木,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脑梗,立即住院手术治疗。曹益林是农民,收入有限,老伴摆小摊,儿子和儿媳都没有固定工作,家庭月收入加起来只有几千元。脑梗手术,曹益林的住院费是14.8万元,医保报销了8.4万元,自己花费了6.4万元,这对于他家来说很吃重。曹益林并不清楚社区补偿制度,社区干部在去他家走访时了解到这一情况,告诉曹益林,社区有“居民住院医药费二次补偿”的制度,只要是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股民,不分住院类别,按统筹个人自付部分(不含门槛费)的50%给予补偿。很快,曹益林拿到社区给予他的3.2万元住院补偿费。“这笔补偿款真是及时雨,帮了我们家的大忙了,感谢社区的好政策。”曹益林说。    

  泰州海陵区新胜社区党支部书记窦业鹏告诉记者,经济是民生的物质基础,夯实民生基础是农村社区自治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近年来,新胜社区因地制宜发展“房东经济”、“合作经济”和“产业经济”,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收入逐年上升,2017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41万元。      

  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了,新胜社区将重心放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医疗、养老等民生问题上,从2015年起,每年投入民生服务资金不少于50万元,重点用于为住院居民提供二次报销,每年对住院的社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股民按比例报销医药费的50%;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居民,按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的20%进行补偿。      

  此外,泰州海陵区新胜社区每年还对考取本科的大学生进行奖励,为贫困大学生全额报销学杂费,对服役士兵发放年度奖励。

  (来源:泰州晚报 编辑/李子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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