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空地竟成垃圾焚烧场 南通崇川检方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2018年05月13日 09:22:46 |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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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前夕,南通市区通吕运河边的一处拆迁地块上空,一架外表酷炫的黑色无人机爬升、搜索、定位、拍摄。地面上,一名身着检察制服的年轻小伙娴熟操控,一旁的另两名检察官密切注视着小伙手中的显示屏。这不是无人机爱好者进行航拍,而是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以下简称民行部门)利用无人机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结案验收,核查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和整改情况。

  一则网帖引热议

  今年1月20日,本地一网络论坛上出现一篇题为《钟秀西路拆迁地块天天焚烧垃圾无人管 》的帖子。网友反映,在通吕运河边的一处拆迁地块上,有人经常焚烧垃圾,帖子“有图有真相”,很多网友表示气愤和担忧。

  帖子里反映的地方在通吕运河边,属于崇川区管辖。获悉这一线索,崇川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立刻行动起来。经调查,事发地点位于南通市“通吕运河(主城区)清水通道维护区”内,该地块已经拆迁,作为开发用地。

  检察官在现场发现,该拆迁空地上除了普通的建筑垃圾,地面还分布着深黑色焦痕和固体废渣,具有焚烧垃圾的显著特征,与网络帖子反映情况能够印证,周边堆放着皮革沙发、橡胶轮胎和塑料制品等生活废弃物。

  “这些垃圾一旦焚烧,产生的烟尘和废渣会造成严重污染。”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听取调查汇报后,当即指定该院民行部门与负有监管责任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对接,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检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崇川区检察院民行部门负责人介绍,“检察院和行政机关打官司”有一个重要前提,即人民检察院先要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如仍然不依法履职,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这种检察建议,称为诉前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程序启动后,崇川区检察院民行部门于今年2月初正式对焚烧垃圾事件立案调查。几天后,几份极具针对性的诉前检察建议书发送至相关职能部门。检察机关建议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将该区域的可燃垃圾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随意倾倒、堆放垃圾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检察建议书中要求,30日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回复崇川区检察院。

  几家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刻按照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进行整改。今年3月,各相关职能部门相继给崇川区检察院发来《落实报告》,并附上了最新的现场照片。从照片看,原来破损的围墙全部补好,原来焚烧过的地面全部作了平整。

  无人机无死角验收整改成效

  “诉前检察建议必须具备刚性和强制力,实地的勘察才可靠。”尽管各部门对检察建议的反馈都比较完善,崇川区检察院民行部门的检察官还是坚持按照规定和流程,实地进行公益诉讼结案验收。

  涉事地块不久前已移交给开发商。4月27日当天,检察官们带上了刚刚配备的“取证神器”无人机来到现场。无人机先绕整体地块飞行,再对事发地点精确拍摄。地块上已看不到黑色的焚烧痕迹,也没有废旧橡胶轮胎等垃圾。

  无人机带回的航拍视频资料,是整个公益诉讼结案的关键证据。民行部门检察官办案组反复研究视频资料,结合之前的落实报告,决定对案件进行结案。结案决定书中,相关职能部门得到的一致评价为“已经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来源:南通网 编辑/童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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