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墙,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此,对在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所有建设项目,不是说建就可以建的,必须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方可实施。近日,南京又有两个涉城墙项目获国家文物局批准。

在南京城墙建设控制地带内的,江宁路25号地块停车库及幼儿园建设项目。经江苏省文物局上报该工程建设方案后,国家文物局下文原则同意该建设项目和江苏省文物局意见。并对所报方案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减小停车库体量,幼儿园建筑总高度等应符合《南京城墙保护规划》的相关管理规定,不宜过多使用新型建筑装修材料,确保新建项目与文物及景观风貌相协调。建议适当增加绿化配植方案,通过景观优化减缓拟建项目对南京城墙的景观影响。
记者注意到,国家文物局不仅同意了所报方案,并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更要求江苏省文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古工作,明确拟施工区域的地下文物分布情况,如有重要发现,应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切实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另外,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城墙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西北护城河整治工程——截流井施工项目的意见,也在近日发文同意,并对该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来源:交汇点 编辑/钱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