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一名房产中介见财起意,竟将客户的首付款挥霍一空。
潘某是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店长,去年有客户在他手里看中了一套房子。在他的撮合下,这笔生意很快就谈成了。但由于当时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二手房至少需要等2个月才能放款,就在买家等放款的时候,房东变卦了。
潘某说:“本来应该是八十多万,后来他那个房子涨到一百万左右,所以他就不想卖。”
卖方违约,但不愿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付了首付款,不愿放弃交易,这笔首付款就一直保存在潘某手上。时间一长,他见买卖双方都没动静,于是就对这钱动起了歪心思。
潘某说:“时间长了,就被我给用掉了,一共是十七万多一点点。”
一直到买卖双方为买房违约的事对簿公堂时,他们才发现中介经理潘某已将首付款全部挥霍一空。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潘某竟然还是一名网上在逃人员。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周说:“在常州是用化名在工作,之前在上海也是因为涉嫌骗取买房者的房款,被害人报警,然后立案侦查的。”
据粗略统计,潘某在常州工作期间,共挪用客户首付款及意向金五十余万元。
记者提醒所有的购房者,房产交易应以签订的买卖合同为准,在交易过程中,尽量选择一些正规的公司店铺进行交易。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燕 王明方 李明洋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