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企业雇用、容留“三非”外国人
是一种违法行为!!!
您知道吗?
如经查实
工厂企业除了要罚款
管理人员还可能
被拘留!
被拘留!
被拘留!
三非外国人是指那些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的所有外国人的统称。
非法入境的主要为毗邻国家人员。
非法就业的主要集中在外语教育、涉外演出、涉外家政、劳动密集型产业等领域,多以留学、访问为由入境后非法就业。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地位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来华就业,外国人在华就业的人数增多就不可避免产生了用人单位非法用工、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情形。
4月15日晚7时40分许,泰州公安海陵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对泰州市区一家火锅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其店内二楼印度飞饼窗口的印度籍厨师涉嫌非法就业,随即将其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经查,违法行为人印度籍男性“巴路”在朋友的介绍下,于2017年12月10日到泰州一家火锅店从事印度飞饼制作工作,双方于12月20日签订了承包协议。
“巴路”持有的是普通护照,签证是停留有效期为三个月的贸易多次签证,并未取得泰州签发的居留许可证。
2017年12月1日“巴路”在泰州进行临时住宿登记,春节期间休假回国,2018年3月1日再次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入境。
经审查,“巴路”明知道需要办理就业证却一直没有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对其非法就业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分别对“巴路”和火锅店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八十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
警方提醒广大企业雇主及用人单位
1. 在雇用外国人时,一定要检查他的护照及居留证件,看看他是否已取得了工作许可及工作类居留证件,切勿因贪图眼前的利益而触犯法律。
2. 工厂招工需谨慎辨别身份,用工单位切记遵守人力资源部门、公安部门合法用工的相关规定招工。
3. 招工时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一定要注意对所聘用人员(尤其是临时工)进行身份证件登记与核实,以防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利用虚假的中国身份证冒充中国人入厂务工。
警方提醒
切勿非法雇用“三非”外国人!
希望广大企业严格守法,
不要心存侥幸,
共同维护我市企业用工环境。
同时,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向公安机关积极举报!
(来源:平安泰州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