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不少改革举措亮点颇多。
【实行"提名制" 拓宽项目来源】
为拓宽项目来源、优化评审方式,省科学技术奖将实行"提名制"。原来由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的"推荐制"流程,改为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提名专家学者必须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等学界权威。
《方案》还对奖励数量进一步做了规定:省科学技术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其中,一等奖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15%,二等奖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同时,扩大奖励范围,鼓励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人华侨等科技人员在江苏期间独立或合作形成的科技创新成果参与竞争。
【省级以下不再设奖 鼓励社会科技奖励新模式】
此外《方案》还明确,自2018年度起,除省科学技术奖外,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全部停止,这意味着省级以下不再设奖。同时鼓励学术团体、企业及个人等社会力量设立奖项,探索建立社会科技奖励发展新模式。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黄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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