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江苏高院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省高院下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 " 以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 " 的原则,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实现所有案件、所有法官、所有法庭全覆盖。

△微信公众号截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最高院提出的 " 庭审直播是常态,不直播是例外 " 的要求,2017 年全省三级法院总计完成 128611 场庭审直播,比 2016 年增长了 192%,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统计,2017 年徐州、淮安、扬州中院直播案件数量在全国中院中分列第五、第八和第十名。江苏基层法院包揽了全国基层法院直播案件数量前六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蒋玲法官直播案件达 257 件,在全国法官中排名第一。
江苏高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张志平介绍,"2011 年江苏法院开始启动庭审直播平台建设,当时全年只直播 300 多件。2016 年,江苏实现全省 123 家法院全部接入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数量全国第一。但在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一些法院对庭审直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推进力度不大,在直播案件数量、覆盖法官、案件类型和影响力等方面都存在差距,尤其是省法院的直播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推进。"
根据江苏高院通知要求,所有依法公开开庭的案件原则上必须直播,凡不直播的案件必须审批备案。其审批程序是,对于公开开庭庭审不进行网络直播的,通过办案平台履行审批程序,参照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审批机制,层报院领导审批审核,并纳入审判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全省各级法院院领导带头开展庭审网络直播。院领导主持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都要在江苏法院庭审直播网、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网络直播。
通知要求,2018 年7月1日以后,省法院评选的优秀庭审必须是庭审直播的案件。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童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