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创建工作实效,切实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法治盐城建设迈上新台阶,根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今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安排,经过前期向各地、各部门广泛征集,近日,市依法治市办确定了30件项目作为今年盐城市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1.贯彻落实辩护全覆盖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为律师会见、阅卷提供便利条件,保障律师行使辩护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充分运用支持起诉、诉讼监督和督促履职等民行检察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检察院。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下放:在县级地区设立科目二、三考场,方便群众家门口考试,减少群众往返,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4.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实事工程:积极构建“全覆盖、多层级、标准化、高效能”的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811个村(社区)选配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5.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以县为单位,全部建成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镇(街道)设立调解中心,开展法律宣传,以调为主,以裁为辅,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调解仲裁渠道解决。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6.实施就业惠民“三助”行动:积极助企兴业、助困就业、助技乐业。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服务企业用工2万人;帮助4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为3.2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7.第四轮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教系列活动:开展第四轮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法律阳光润校园”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8.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双进”活动: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航运公司、进船员培训机构活动,宣讲典型事故案例,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9.盐城智慧315:实现投诉快速流转处理功能;实现消费投诉大数据综合运用功能;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协同功能。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依法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开展好农产品等检验检测,杜绝药物残留超标产品上市销售;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责任单位:市食药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1.“旅游巡回法庭”创新探索工程:在东台四大景区探索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化解调处涉旅游业纠纷,助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责任单位:东台市。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12.青少年维权工作站:建立未成年罪犯社会化帮教支持体系,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帮助他们找准“第二起跑线”。责任单位:东台市。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13.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选择建湖金建交通作为合作企业,建设全县安置帮教基地,解决“三无”刑释人员临时过渡性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八小时”公益劳动场所问题。责任单位:建湖县。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14.建立普法专员制度:在全县遴选百名综合业务能力强、热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学教师、法治骨干等,担任全县普法专员;依托网格长组建镇村两级普法专员,将普法工作延伸至农村(社区)最基层。责任单位:建湖县。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15.县法治惠民中心:新建县法治惠民中心,实施“6+11”服务模式,设立“十一大中心”,形成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受理调处、信访接待处置、维护社会稳定“五位一体”的平安法治实战应用崭新平台。责任单位:射阳县。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16.“法治文化四送”工程:全年开展 “法治文化村村到”1410场、“群星大舞台·周末戏相逢”48场、送法治电影2820场次等。责任单位:射阳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7.百家法治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建设百家法治文化大院,在文化大院墙体和空间布置通俗易懂的法治元素,乡村法治文艺宣传队进大院演出。责任单位:阜宁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工程:法治类社会组织、救急难社会组织在全县实现全覆盖。在全县341个村(居)成立法治类社会组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成立救急难互助会,第一时间对困难群体进行救助。责任单位:阜宁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9.深化社会治理指导员制度加快推进法治滨海建设:社会治理指导员每周驻村(社区)工作不少于一天,切实履行好社情民意调查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平安法治督导员、政策法律宣传员工作责任。责任单位:滨海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0.举办法治文艺巡演活动:成立滨海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创作编排淮剧、小品、快板、歌舞等为主的法治文艺演出。2018年普及到全县296个村(居),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责任单位:滨海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1.执行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专项行动,对疑难复杂的“骨头案件”进行集中攻坚,完善民生案件快速执结通道,形成良性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响水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2.改进违章处理中心服务系统:在违章处理中心增加群众自助处理设备,简化处理程序,让群众少跑腿,提高违章事故处理能力和效率。责任单位:响水县。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3.建设执法管理中心:执法管理中心集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为一体,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责任单位:亭湖区。完成时限:2018年7月底。
24.推行“法媒银”三方合作惩治金融老赖机制:与盐阜大众报、人民银行签订《惩治失信行为、维护金融稳定三方合作协议》,联合有关部门、行业,向社会曝光“老赖”名单,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亭湖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5.开展平安法治宣传“百村万户行”活动:制作20余万份“平安法治盐都建设宣传礼包”,中秋节前夕开展“百村万户行”活动,发放至全区每一户家庭,开展平安法治宣传教育,造浓学法守法氛围。责任单位:盐都区。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26.新建 “留守儿童之家”:对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进行滚动式排查,新建“留守儿童之家”2个,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盐都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7.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管理工程:建立区社会治理智能化联动管理平台和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整合各相关部门平台资源,实现对接服务管理诉求“一口受理、一体派单、一台运行”。责任单位:大丰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8.食品安全惠民工程:在全区400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购置气质联用色谱仪和食品快检车,区镇联动开展食品快检,提升食品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大丰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9.创新网格化管理:计划年投入1200余万元,建成覆盖城乡、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管理网格体系。责任单位:开发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30.平湖社区法治大道:位于公园道一号小区,总面积1500多平方米,宣传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让市民在移步换景中增强法治意识。责任单位:城南新区。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