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政府“江北模式”:将推行聘任制公务员

2018年04月04日 19:31:3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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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试点聘用制公务员的地区正在扩容。继宿迁、泰兴等地之后,南京江北新区有望成为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新秀”,在区域内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实现人才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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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8-2020年)》。规划中要求,明确江北新区中直管区、共建区和协调区这3个区域行政管理的权责边界,并提出多项创新试点,如创新法定机构设置、公共服务外包等运作方式,在干部人事管理上,推行聘任制公务员、政府雇员制等试点,依托遴选、挂职等方式外部引才。

  2015年6月27日,南京江北新区被国务院批复为国家级新区,成为全国第13个、江苏省唯一国家级新区,也是目前唯一被国务院明确要求坚持“法治先行”的国家级新区。江北新区甫一出世,就被赋予了“自主创新先导区”的使命。

  据江北新区相关人士介绍,江北的创新不仅体现在科技方面的创新,还体现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

  江北新区管委会采用的是“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思路,实行大部制、扁平化的管理格局。在具体的人才使用上,新区目前已经打破了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人员身份的拘囿,实现了双向流动。在部门领导的竞聘上,各类人员淡化了身份、编制、级别的差别,将人才充分发掘出来,推行聘用制公务员已然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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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机制创新,打造人才高地、创新高地、产业高地,需要改善营商环境,改进社会管理方式,不过,其前提是建设法治政府。”南京市市委常委、江北新区党工委专职副书记罗群如是说。

  罗群表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明确了江北新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体现了江北新区在法治领域的创新思维与探索实践,让江北新区改革发展始终处于法治轨道之内。

  记者注意到,该份规划附件分为十个方面的50项具体建设要求,对公职人员的入职、权力制约与监督、依法履职,甚至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均作出了明确的法律约束。

  规划要求,在公务员聘用考试中,要增加法律知识的比重,在公务员任职培训中应加大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不少于20天。

  规划提及,江北新区将对公务员进行诚信管理,建立诚信档案,信用记录直接跟干部考核、任用、奖惩挂钩。

  不仅如此,公职人员行政执法也不能“任性”。在规范执法方面,江北新区将进行制度改革,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为。其次,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部门须依法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等。

  该规划对江北新区的党政领导决策过程,同样划了“框框”。规划要求,江北新区各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未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来源:澎湃新闻 江苏城市频道;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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