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近两年后,深圳“鹦鹉案”迎来终审宣判。澎湃新闻从该案被告人王鹏辩护律师徐昕处获悉,3月30日下午,深圳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宣判,判处王鹏有期徒刑两年。此前,王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家住深圳宝安区的江西九江人王鹏偶然养起了鹦鹉,2016年4月他卖了6只给朋友谢某,结果两人都被抓。一审法院认定,其中2只是受国际公约和法律保护的小金太阳鹦鹉。
“小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因为个头不大、性情温顺而得到很多养鸟爱好者的青睐。2016年5月17号,公安机关在王鹏宿舍查获该种鹦鹉35只,和尚鹦鹉9只,非洲鹦鹉1只,共计45只。这些鹦鹉都是被列入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最终,法院认定,王鹏贩卖2只“小太阳”鹦鹉证据充分,另查获的45只被保护鹦鹉待售,属犯罪未遂。2017年3月30日,一审判决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随后,王鹏提出上诉。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王鹏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庭审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控辩双方均列出多组新证据,对该案程序、证据、定性等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其中,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为人工驯养繁殖的鹦鹉是否《刑法》所指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未当庭宣判。
二审开庭后,深圳中院曾先后两次申请延长该案的审理期限。
案件经过
2016年5月,深圳男子王鹏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被刑事拘留。警方调查显示,王鹏此前售出的6只鹦鹉中,有2只为小金太阳鹦鹉,学名绿颊锥尾鹦鹉,属于受保护物种。
2017年3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王鹏不服上诉。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王鹏案二审在深圳中院开庭。庭审持续了将近十个小时,控辩双方均列出多组新证据,对该案程序、证据、定性等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其中,被列入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为人工驯养繁殖的鹦鹉是否《刑法》所指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案件未当庭宣判。
2018年3月22日,作出的《延长审限决定通知书》显示,该案经过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二审法院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后,案件审限截止2018年1月13日。因本案不能在2018年1月13日前结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本案二审的期限。
案件宣判
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认定,2016年4月,王鹏以每只50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6只鹦鹉。其中有2只自己繁殖的“小太阳”鹦鹉和4只玄凤鹦鹉。
事发后,警方还从王鹏家查获45只鹦鹉,经鉴定分别是35只小太阳鹦鹉(人工变异种),9只和尚鹦鹉、1只非洲灰鹦鹉,均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
最终,法院认定,王鹏贩卖2只“小太阳”鹦鹉证据充分,另查获的45只被保护鹦鹉待售,属犯罪未遂。3月30日,一审判决王鹏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二审宣判
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时,王鹏案在深圳中院二审开庭。
2018年3月30日14时30分在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审判庭二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