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州段3月1日起禁渔,3月5日起可开捕长江刀鱼

2018年02月27日 19:41:46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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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扬州市农委召开长江扬州段禁渔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3月1日零点起,长江扬州段全面进入禁渔期。为了顺利开展禁渔工作,扬州市农委渔政监督支队前期已开展“清江行动”。

  渔政在长江干流开展清江行动

  3月1日零点起,长江扬州段开始禁捕

  扬州市农委副主任陈石介绍,今年是扬州市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的第17年。3月1日0时起,长江将全面进入禁渔期,直至6月30日24时截止;禁渔期前后长4个月。

  为了禁渔工作顺利开展,扬州市农委春节前就开始布置开展长江禁渔准备工作。2月23日召开了2018年禁渔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长江扬州段渔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全市渔政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禁渔目标和工作要求,先后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公开信及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了广泛的禁渔宣传,并开展了多次清江行动。

  截至目前,扬州市共开展11次清江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清理网簖43具、地笼282条,张贴标语60张,悬挂横幅26条,发放宣传单660份。

  禁渔既保护“父母鱼”又保护“子孙鱼”

  长江禁渔期制度,是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养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禁渔期的设置,是以长江鱼类生态习性等科学资料为基础,经过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的科学决策。

  陈石介绍,长江渔业资源的繁殖季节主要在3-6月,繁殖季节鱼类有相对集中的特点,禁渔举措既可以保护亲鱼(父母鱼)产卵,也同时保护了幼体的生长,增加资源的补充群体数量,对长江渔业资源的休养生息和恢复有着积极作用。

  禁渔水域长110公里,两保护区今年实现永久禁捕

  扬州市渔政监督支队徐马林支队长透露,为了进一步保护江豚和国家级“四大家鱼”原种场,夹江(含廖家沟)、和畅洲附近水域(长3-4公里,宽2公里)今年将实现永久全面禁捕。目前,全面禁捕工作正有序开展。

  长江刀鱼3月5日起开捕,江豚保护区禁捕

  徐马林介绍,在长江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但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长江刀鱼捕捞除外。

  长江刀鱼特许捕捞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特许捕捞证件,在3月5日至3月31日和4月15日至5月10日两个时间段内进行捕捞。

  禁渔期严查非法捕捞

  徐马林表示,今年禁渔期间,市渔政监督支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与频次,加强与海事、公安等部门的合作,扎实有效组织开展长江禁渔期执法行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执法人员对禁渔期内的重点水域、交界水域和渔业违法违规案件高发水域开展检查,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等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举报必查,无举报巡查”。

  徐马林还表示,禁渔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违反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的,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渔政监督支队80988766、13615251588;江都市渔政监督大队86867394、13852588303;仪征市渔政监督大队83442514、13852546626;邗江区渔政监督大队87887596、13952785445;广陵区渔政监督大队87022708、15995121829。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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