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月2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公布了《2018年南京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2018年,南京在环境保护上重点实施8大工程、108条任务。记者注意到,108条任务直奔问题去,敢啃硬骨头,每一条都有责任单位,誓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南京的天更蓝、水更绿、地更净。
1个小目标
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 7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 40微克/立方米以下。省考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稳定达到63.6%以上,省考断面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 4.5%以下,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 100%。
污染排放和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完成省定考核目标。煤炭消费总量削减 250 万吨以上,万元 GDP 能耗下降 4%,万元 GDP 二氧化碳排放下降 4%。
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长江生态环境得到保护与修复,生态红线区域得到刚性保护。林木覆盖率达到 30.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75%。
环境安全进一步保障。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源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108条环保任务
直奔问题去
绿色发展工程
1.关停整治化工企业。完成 40 家化工企业关停任务,实现“两断三清”。
2.严控新增化工产能。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化工生产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3.完成铸造行业专项整治。按照“淘汰关停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原则,确保完成 42 家企业整治。
4.淘汰低端落后产能。
5.推动重点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完善南钢、梅钢转型发展方案,启动实施南化整体转型发展。
6.严格项目准入。严格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 1 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
7.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
8.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长江生态保护工程
9.严格管控岸线开发利用。
10.实施生态红线区域整治。
11.实施港口码头专项整治。
12.保护修复自然湿地。严格保护长江生态岸线、洲岛湿地,秦淮河、滁河等流域沿岸湿地,以及固城湖、石臼湖湿地。实施栖霞区小漓江生态湿地修复整治工程。
13.实施矿山复绿工程。完成 44.7 万平方米废弃露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基本完成宁安、宁启铁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1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放流苗种数量不少于 3000 万尾。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试点工作。
15.实施绿化造林。开展新一轮城乡绿化行动,实施森林抚育,改造低效林,绿化造林 3.85 万亩。
16.提升城乡绿化水平。建设绿道 288 公里。建设游园绿地,实施南卫巷以西、护城河西岸小桃园四期游园、朝天宫市民广场等 22 处游园绿地新改建。建成仙林湖公园、烟斗湖湿地公园、江北新区青龙绿带一期等一批公园景区。完成江宁东山、仙林、六合等一批城市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17.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试点建设。
18.开展生态文明系列创建。
蓝天工程
19.实施控煤综合施策。市对区、区对属地企业签订减煤责任状。对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减煤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实施红、黄、绿灯预警机制。
20.关停改造燃煤机组。实施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 1#、2#机“抽改背”,关停南京法伯尔纺织公司热电厂燃煤机组、中石化金陵分公司自备电厂燃煤机组。
21.压减高能耗企业生产用煤。推动梅钢、南钢增加焦炭外购比例,压减焦炭产量。
22.建设禁燃区。发布扩大禁燃区通告,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相应类别高污染燃料,新改扩建的燃烧设施禁止燃用相应类别高污染燃料。
23.优化能源结构。
24.强化石化钢铁 VOCs 治理。
25.完成工业涂装 VOCs 治理。
26.开展码头油气回收。
27.控制涂料 VOCs 含量。
28.清理整治重污染小型企业。
29.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0.实施自备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31.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强重型柴油车车用尿素执法检查,实施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
32.落实高污染排放车辆管控。按国家、省有关要求推动老旧车淘汰。在中山陵园风景区内对国一(含)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三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采取限行措施。
3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绕城高速公路G2501合围范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4.发展绿色交通。续建、新建或改造公交场站 20 座以上,建设公交专用道 30 公里以上,新辟或调整公交线路30 条以上,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 63%。
35.加强船舶污染控制
36.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控制。
37.建设“智慧工地”。
38.提高道路保洁水平。
39.提升渣土运输和渣土场管理水平。
40.提升散装建材运输车辆管理水平。
41.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扬尘。
42.推进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将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作由中心城区向城市周边延伸,重点对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进行绿化或覆盖。
43.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监管。
44.加强秸秆禁烧。实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补助制度,禁烧成效与补助挂钩,对出现火点的村庄实施一票否决。
45.实施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1 月到次年 2 月底,实施冬春季节大气污染临时管控措施。适时启动应急程序,强化工业企业限产停产、工地停工等措施,实施人工降雨。
清水工程
46.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推进龙潭等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整治。
47.提速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
48.实施雨污分流。完成 2714 个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道路街巷污水管网,同步开展存量管网清疏修复、排口整治,加强工程项目验收把关,健全长效管养机制。
49.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北污水厂和江心洲污水厂一级 A 提标改造项目投入运营,基本完成溧水秦源污水厂三期工程、江宁科学园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续建雄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八卦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开展江心洲—城南污水处理厂连通一期工程前期工作。六合区原瓜埠镇、玉带镇、马鞍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
50.完善污水收集管网。
51.排查修复污水管网。
52.巩固黑臭河道治理成效。完成建成区外大众河北段、安业河、珠北河等 8 条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53.巩固提升重点断面水质。梳理对外秦淮河七桥瓮、秦淮新河节制闸、胥河落蓬湾、秦淮新河铁心桥、十里长沟化工桥等重点断面水质造成影响的“问题河道排口清单”,并实施整治。 省考北十里长沟化工桥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
54.综合治理入江支流。
55.开展石臼湖治理。
56.实施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江南六区 45 条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实施玄武湖、莫愁湖、月牙湖等 8 处重要水体水质提升工程。启动建成区消除劣Ⅴ类水体行动。
57.实施太湖流域治理。
58.加强排水行为监管。规范车辆清洗点、车辆修理厂(含 4S 店)、加油站、餐饮服务、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豆制品等食品加工点的排水行为,严禁污水流入雨水口。严控泵站排水,严禁旱天污水下河。
59.实施生态补水。针对省考重点断面,落实主要河流丰、平、枯水期生态用水保障方案,确保秦淮新河、外秦淮河等干流常态化引补水。优化城北、城南、河西、宁南及仙林等片区生态补水路线,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
60.保护良好水体。实施石臼湖、固城湖等优良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蓝藻、湖泛监测预警,提高蓝藻打捞处置效率和科学化防治水平。实施固城湖退圩还湖工程,新增自由水面 4 平方公里以上。对全市中小型水库加强管控,确保水质稳定和生态安全。
61.治理重点行业废水污染。
62.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
63.治理船舶污染。
64.专项整治长江水域“三无”船舶。
65.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净土工程
图片来源:南京日报
66.开展土壤污染详查。
67.加强退役场地收储环节监管。
68.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监管。
69.开展已收储地块土壤环境调查。
70.加强涉重金属企业污染防控。
71.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72.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废库存量比 2017 年削减 40%以上。
73.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巩固提高 5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居民参与度和分类质量。各区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 50%。
74.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工程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开展城东环境资源再生利用中心建设;开展江南餐厨、厨余处理厂工程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江北焚烧发电厂二期、六合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天井洼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完成水阁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工程前期工作。
75.推进餐厨及有机易腐垃圾处理。
76.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77.加强长江及内河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
78.清理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开展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储罐违法违规清理专项行动,完成 70%的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储罐企业监督检查,关停、重组和升级一批长江沿岸危化品码头和仓储企业。
79.提升环境风险预警与防范能力。
80.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81.推进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
82.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
83.提高化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能力。
农村环境保护工程
图片来源:南京日报
84.治理规模畜禽养殖场。
85.治理水产养殖污染。
86.推进化肥减量增效。
87.实现农药施用量零增长。
88.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89.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
90.提高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91.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江北新区、涉农区各 2 个街镇开展镇村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其他涉农街镇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比例达到 50%,生活垃圾密闭运输率达到 100%。
92.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实施公共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发展、村庄建设整治、景观特色塑造、乡土文化重塑、生态环境修复等工程,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 300 平方公里。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93.创新环境监管执法机制。
94.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95.实现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
96.加强环境司法保护。
97.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98.加强噪声污染监管。以噪声环境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为重点,加强市政建设、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噪声污染防控。严格城市禁鸣管理,加强餐饮、宾馆、超市、娱乐场所等服务业噪声源治理与监管。实施快速通道、高架桥等沿线隔声屏障建设工程,缓解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99.强化环保责任追究。
100.落实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
101.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102.实施生态保护补偿。
103.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和排污权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差别化水资源费和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根据省部署,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价格政策。
104.实施环保费改税。
105.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106.夯实环保科研基础。
10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108.推进公众参与。
(来源:紫金山新闻 编辑/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