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首次提出乡村经济要多元化发展。响应中央一号文件,今年扬州将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带动更多农民增收致富。

在江都邵伯镇的崔桥村,家庭工厂经营户李雪峰正在对水稻进行深加工。2017年,李雪峰投资近30万元购置了脱壳机、包装机等机械,并注册商标,让自己的“农场”转变为“工厂”,实现了大米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

李雪峰告诉记者,过去水稻一斤最多可以卖到1块5,但进行深加工、创立了品牌之后,这种无公害的大米能卖到4块钱一斤。
经营模式的转变让李雪峰过上了好日子,他的年收入从10万元增加到了30万元,不仅如此,他还带动了村民集体致富。李雪峰介绍说,从种到收,他们这种家庭工厂能够给20个左右的农户提供工作机会,其中付给农机手的工资在3万块左右,付给普通工人的工资也有一万多。
目前,像李雪峰这样的新型农业主体,扬州共有一千多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这一政策利好,为扬州的乡村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扬州市委农工办农村经营管理处处长周爱军介绍,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重点就是搞好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户从单纯的种植、养殖,到农产品的初级加工甚至是深加工的转变,以此来延长产业链。
下一步,扬州市农业部门将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通过强化指导培训、创新发展服务理念等举措,促进更多的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向家庭工厂这个方向发展,全力扶持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