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2018年01月31日 13:50:39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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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安部批准,支持江苏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将于2018年2月1日起在苏州正式实施,其中三项政策措施将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等地先行先试。

  此次政策措施将进一步便利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激发外籍华人回苏创新创业热情,加大对外籍青年学生创业支持力度,为苏州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出入境环境,将对苏州聚集高层次人才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出台的七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是公安机关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积极支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主要惠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外籍留学生和长期在华工作人员等群体。政策突破创新力度较大,主要包括:授权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和省级人社部门推荐外籍人才及家属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以工资和税收为标准建立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为外籍华人在华居留和永久居留提供更大便利,吸引外国留学生来华创新创业,为长期在华工作人员提供居留便利,为外籍人才提供入境便利等。

  七项出入境新政具体如下:

  一、对江苏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二、外国人在江苏省苏南五市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新政实施时标准暂定为:连续4年税前工资性年收入50万人民币以上、年缴纳个人所得税8万人民币以上),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三、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苏南五市工作,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外籍华人在示范区内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四、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五、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凭江苏省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六、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七、示范区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来源:引力播 编辑/郭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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