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7年宿迁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736万元

2018年01月24日 10:47:36 | 来源:宿迁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月23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到,2017年以来,全市劳动监察部门狠抓日常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促进新常态下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timg (1)

  2017年,全市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969户,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638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6285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2.29万人,其中为1.98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5736万元。补签劳动合同8100份,督促173家用人单位参加社保登记,265家单位补缴社保费,涉及劳动者4716人,补缴社会保险费662.43万元。全省联动举报平台共登记录入各类数据3517件,简单劳资调处298件,调处成功率达97%。我市联动平台举报投诉动态录入率和投诉举报案件按期运行率均为100%。

  为贯彻国家、省文件精神,我市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人社部门牵头,联合住建、公安、交通、水务等12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在“两节”期间,全市集中宣传、集中检查7次,排查检查用人单位756户,发现欠薪及欠薪隐患用人单位24户,涉及农民工工资1580万元。信访部门牵头,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积极参与,成立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接访处置工作小组,对集访、群访的问题和久拖不决的欠薪问题,会同属地政府及相关企业召开联席会议,进行联合接访、联合会办、联合处理,及时妥善化解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信访事项。应急接访期间,我市共联合处理到市信访案件196件,其中群访案件86件,现场处理化解积压旧案16件,发放农民工工资1100万元。市政府办牵头,组织信访、人社、住建、公安、交通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市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去年,将26户重点欠薪隐患企业列入重点监察对象,两家施工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向社会公布13起农民工工资拖欠典型案例,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宿迁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宿迁市将重抓国家、省相关文件的落地生效,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重点解决建设领域欠薪顽症,按照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的安排,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专有账户等制度,切实从源头改进企业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方式,将治欠保支作为全年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全面落实严重欠薪失信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对严重欠薪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列入公共信息系统黑名单。

  相关链接

  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专款专用。此外,《意见》提出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这些企业将在招投标、生产许可等方面受到限制。

  工资账户专款专用 应向人社部门报备

  《意见》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根据《意见》要求,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将处处受限

  同时,《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此外,《意见》提出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