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首次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指南”

2018年01月13日 13:02:58 | 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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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1月8日),苏州市体育局和苏州市体育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举办苏州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调动苏州社会力量组织和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积极性,引导和规范全市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举办,并从13个方面提供“办赛指南”。这是苏州首次发布关于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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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育部门应该做什么,活动举办方应具备什么条件,举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哪些要求,体育部门对优秀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扶持等13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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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指导意见》所指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是指在苏州市域范围内开展、面向广大市民、非单位内部(含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强身健体、娱乐休闲等为目的,市民自愿参加的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含各级协会、俱乐部组织的体育赛事活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原则,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主办者,也规定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个人或单位的诚信记录良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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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导意见》指出,举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如水上水下体育项目、航空体育竞赛等,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承办方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主、承办方应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举办赛事活动期间,需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的,由赛事活动举办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另外,对于苏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组织者、参与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还要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参与赛事活动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可通过保险解决,也可由举办者与当事人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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