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江苏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将免费或低收费

2017年12月30日 18:52:20 | 来源: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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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会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出台了《江苏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出台的《办法》共二十一条,提出了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的管理思路,完善了我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收费的相关政策。

  新《办法》给江苏人开出了一份长长的免费菜单: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综合文化站等,应当免费向公众提供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

  户外无人值守的舞台、田径场、篮球场、足球场、健身步道和户外健身器材等文化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向公众开放。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计划和服务目录的公共文化设施,应当实行免费服务。

  鼓励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其管理(经营)单位应当对学生、残疾人、老年人和军人优惠开放。

  记者注意到,《办法》还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收费形式、收费标准制定等进行了一系列规则规范,可以实行按年、按季、按月、按日、按次、按小时、按团队计费等收费形式。按年、按季、按月、按团队计费的应当体现价格优惠,在收费期限未满前不得调整收费标准。按年、按季、按月计费的,如由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经营)单位的原因停业或者暂停营业的,管理(经营)单位应当提前公示,并按规定退还剩余费用或者顺延相应的服务时间。此外,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营利性、民办性质的单位除外)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收费管理参照执行。

  (来源/金陵晚报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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