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2017年8月31日至9月30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京、无锡和苏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分别形成督察意见。12月27日,督察组分别向3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南京、无锡和苏州3市存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压力层层衰减,部分区域、行业环境问题突出,环境风险尚未完全化解等问题。
其中,南京市设置在长江的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大多存在违法项目或排污设施。同时,大气治理形势严峻。另外,南京市、高淳区未经省政府批准,部分生态红线区域存在违规开发建设活动。全市仍有180余座露采矿山废弃宕口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无锡市土地开发强度大,其中江阴市土地开发强度已超40%。太湖水污染治理形势依然严峻,13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8条水质未达到2016年度控制目标。全市共有1305家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仅为8%。全市336家纺织印染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约占全市50%。
苏州市未将部门环保责任履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1到9月,苏州市燃煤消费削减量仅完成年度任务的26.7%。沿江布有4个化工园和258家化工仓储、污水处理等重点环境风险源,安全隐患较大。全市大量被污染场地尚未排查治理。
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3165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督察强调,三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南京台 无锡台 苏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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