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一起以经营蓝莓口服液为幌子、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涉案金额高达15.26亿元的特大非法集资案,在南京中院一审宣判。
【万余名投资者卷入 经济损失超过10亿 】
66名被告人中,两人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他64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九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经查,自2015年4月起,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成立的南京某公司,以经营“蓝莓口服液”为幌子,以支付广告费、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由于投资门槛不高,回报却很高,吸引了众多社会公众参与。
一位投资人说,当时大家排着队往里面投资,还有一个人是从上海开着车,拎着钱来投资的。
然而当投资人尝到甜头,本金越投越多时,等待他们的却是血本无归。去年4月11日,这起代号为“蓝莓”的特大非法集资案,因资金链断裂而案发。短短一年时间内,参与集资的公众多达1万1千多人,投入金额15.26亿元,造成经济损失高达10.15亿元。
【赃款难追 公众应加强“风险自担”意识】
据了解,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不断增加。事实上,不少投资人都清楚自己参与的是非法集资,但因诱惑太大,心存侥幸的他们不相信自己会是“击鼓传花”的最后一棒。对此法院提醒,由于非法集资赃款难以全部追回,公众应加强“风险自担” 意识。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刘天虹说,今年8月份,国务院公布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里明确规定,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要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息诱惑。(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冯源 赵凌翔 虞根网 陈渝娜 谢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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