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南京出租车价格改革全天候双计费

2017年12月14日 17:58:0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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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12月1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方案,将燃油附加费并入到起步价中,并实行全天候双计费,新政策将于今天开始实施。

  【出租车由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

  此次新方案最大的变化,是将巡游出租车运价由原来的政府定价,变为政府指导价,可进行上下20%的浮动。并将原来的两元燃油附加费,并入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起步价仍为11元,不再单独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目前,南京所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都已按照基准运价在市物价局进行了备案,但暂不进行20%的浮动。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 徐卫华:“什么时候上浮,什么时候下浮,这个主要是由经营环境决定的,假设说由于客观环境变化,油料价格,气价,不停地往上上,那么企业就可能会提出来(上浮)建议,到时候我们和交通部门做一些调研,和企业会商,确定浮动多少。”

  【全天候双计费 高峰期双计费上涨50%】

  出租车原有的各类车型的起步价和起步里程,以及公里价均保持不变,但是双计费由原来的早晚高峰时段,扩展到全天候24小时,并且在早晚高峰时段,收费标准提升为原来的1.5倍。也就是说,在平时打车,遇上堵 车,会多收"低速行驶费"也就是堵车费,而如果早晚高峰遭遇堵车,堵车费比原来贵了50%。同时,夜间服务费也由原来的每公里0.3元,改为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非交通高峰时段双计费:

  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5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交通高峰时段双计费 (7:00-9:00,16:00-19:00):

  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含),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1.5倍/5分钟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

  夜间服务费:

  23:00-次日5:00,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收取

  【今起到1月8日 计价器分批调整】

  此次运价改革涉及到南京市一万二千多辆出租车,从明天开始计价器调整工作,调整场地为:计价器检测站、中北公司和东方出租公司院内。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郑春发:“计划在12月15日至2018年1月8号之间,分批进行调整,在此期间,计价器已调整巡游车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未调整的巡游车仍按原运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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