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至8月6日,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徐州、南通和扬州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分别形成督察意见。12月7日、8日,督察组分别向3市反馈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近年来,徐州、南通和扬州3市存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环保压力层层衰减,一些行业、区域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等问题。
其中,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2017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不升反降,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下降20.1%。主城区雨污管网规划建设管网644公里,实际完成率不到10%。部分自然保护区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活动。非法采石屡禁不止,全市共有废弃露采矿山452个,仅35个完成环境治理任务。
南通市对铸造、印染、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及装备淘汰不力,近两年煤炭消耗总量突破省下达指标。同时,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2017年上半年,全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仅完成30%。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简单,配套管网建设严重不足,未形成有效的运维管理机制。
扬州市环境司法联动机制不畅,区域水环境保护存在短板。全市有45个设施违法违规占用长江岸线28.8公里,占实际使用岸线的62%。重要湖泊养殖密度高、污染负荷重。此外,全市共有化工生产企业601家,入园的仅25家,有68家化工企业位于生态敏感区内。
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1587件环境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其中,停产整改237件,关闭取缔93家,立案侦查16件、刑事拘留4人,约谈164人,问责24人。督察强调,三市市委、市政府应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陈振宇 徐州台 南通台 扬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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