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我们,在维护儿童权益的第一线

2017年12月01日 11:13:3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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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简介:黄琼花,江苏城市频道记者、南京同心未保中心发起人。五年来,坚守在维护儿童权益的第一线,用心搭好“桥梁”,致力于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

  2017年11月30日,在高昂的国际歌和热烈的掌声中,南京市第十四届妇女代表大会圆满落幕。我作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代表,经玄武区统战部、玄武区妇联推荐有幸参加了大会。虽天气突变,室外寒气袭人,会场内却是暖意融融。会议两天半时间,相关省市领导及南京市五百多名妇女代表齐聚一堂,共话妇女事业的发展。

  当南京市妇联主席谈健发表第十三届妇联执委会工作报告,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仿佛也回到了五年前,自己与妇联工作初结缘的那一天。

  2013年9月的一天,我在电视台的办公室接到一个陌生来电,电话那头是一位话音温柔的女性,是南京市妇联的工作人员来电,邀请我参与“南京饿死女童案”即乐燕案的陪审。当时的我是玄武区人民法院少年庭的人民陪审员。突然接到这个电话,我有些意外:“为什么推荐我参与这个案件的陪审?”市妇联工作人员说:“你是媒体记者,这起案件非常重大,我们希望你以后可以更多地参与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中来”。

  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句话对我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会有怎样的影响,但事实证明,这一个电话,仿佛是一句嘱托,对我来说又成为了一句承诺。

  正因为在2013年参加了“南京饿死女童案”的陪审,我因此不自觉地成为了儿童保护领域的一名小兵。2015年,受南京虐童案的触发,我和公益圈的朋友共同发起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2016年又发起益童基金会。正因为受到一起又一起儿童权益受害案件的触痛,我辞去电视台制片人的职务,在记者岗位之外成为一名兼职的儿童保护社工。

  2015年7月,我接到第一起无人监护的困境儿童个案,是一个吸毒女家中的失护女童,没有户口没有监护人照料。在寻找外援的时候,我拨通了市妇联魏群副主席的电话。2015年8月,当机构志愿者匮乏,需要发动社会资源拓宽志愿者团队,市妇联徐晓洁副主席主动报名,来参加我们的志愿者见面会,现场给我们鼓励。为了帮助我们女性社会组织能力提升,玄武区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织沙龙并邀请我们参与。为了提高儿童权益保护的制度规范,省市妇联指导我们做了“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危机干预机制”的社区试点......

  2015年以来,我和妇联战线的领导同仁研讨参与过一批又一批疑难困境儿童的个案。经常,我会在半夜或节假日给她们打电话,可能就为了手上刚刚接到一起涉嫌被家暴的儿童求助;有时,我在儿童保护个案中实在走投无路:比如一个孩子的户口总是无法安顿,一个家庭的困境久久无法解决,一批儿童的困难成为通病却无药可施,我会拿起电话,给对我充满关爱和包容的妇联求助......

  2015年以来,我代表城市频道的爱心记者,同心未保的社工,也代表一位女性,一位母亲,在一线参与儿童保护的个案服务,时常会感动于妇联这样一个亲切的组织。因为,这里有许许多多让我敬重、让我喜爱、给我启发指引、与我并肩作战的女性领导和同仁。

  2016年受市妇联推荐,我参加了全国妇联组织的反家暴法培训班。也就在那次活动中,我才知道,当年给我打电话,邀请我参与乐燕案陪审的,就是南京市妇联权益部部长丁颖。当年,为了推荐陪审员,她们从南京市法院一百多名陪审员中选中了我。而近两年,我和丁部长多次为儿保个案讨论协商,共同参与调处一些突发的困境儿童危机事件,合作起来总是那样默契。而原来,我们早已经在五年前,就有了这样一个约定。

   南京妇联战线的未保四人组:李晓霞律师、黄琼花、王萍法官、余红检察官

  2013年底的一个清晨,我和未保资深法援律师李晓霞、玄武法院少年庭“法官妈妈”王萍,四点钟天不亮就起床,赶五点多的高铁奔赴上海,参加上海宋庆龄基金会和小希望之家主办的困境儿童保护研讨会。会议在上午九点开,我们三人从南京赶到上海的会场才八点半。匆忙中,我记得,王庭长只在路边上吃了一碗豆腐脑当早饭。

  当时,南京饿死女童案刚刚庭审结束,全国各地就该案及困境儿童问题的研讨一波接一波。我们三人三个身份,但都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各有角色分工和见解。带着一颗火热的关注儿童权益保护的心,我们赶到会场发表了各自对困境儿童保护的意见和看法。因为各自有工作,当天会议结束我们三人又急忙赶回了南京。我记得,下午我赶回到电视台时是两点半,正好赶上手头负责的一场晚会,领导来视察。

  根据女童案的教训,2013年底,我和李晓霞律师、王萍庭长、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余红检察官及市法院周侃法官等,集思广益,共同策划和发动十位人大代表推动南京的儿童保护立法。2014年的南京市人大会议上,时任玄武区人民法院的周迅院长做主提案人,提交了十名人大代表签名的集体议案。在大家的推动下,2015年,该立法计划成为南京市人大的年度计划。2016年5月1日,南京首部未保法——《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了。


右一为南京市妇联权益部丁颖部长

  一年多来,《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作为国内最具操作性的一部未保法,已经在南京的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发挥了极大的指导和保障功能。本次妇代会,我们四位女性恰巧都作为代表参会。站在一起合影时,我们发现,恰好是四个条口,检察官、法官、律师和社会工作者。我们四人代表了儿童保护领域非常重要的四个岗位。本次会议,我和王萍庭长还都被分在第一代表团。分组讨论中,我和王庭长都不由自主地说到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结果,在我们发言之后,会场很多女性同胞都来联系,希望就儿保工作建立更多的联系与合作。

  两天的会议,印象深刻的是谈健主席回顾五年南京市妇联工作的成果。从中,我仿佛也看到,五年来我和身边的妇女同胞,匆忙奔波的身影。我们在各自工作战线贡献才华,又都在公益及儿童保护等领域奉献爱心,我们是母亲、女儿和妻子,我们又都是充满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当代女性。今年的年初,我们的南京同心未成年人保护与服务中心获得全国妇联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这个荣誉让我看到妇联对维护儿童权益工作的重要指向,也成为我、一名媒体记者兼职儿童保护工作者的新使命与嘱托。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当前的儿童保护工作虽任重道远,但因为有妇联组织下众多女性同胞的助力和相互的温暖激励,我们因此才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才会不孤单。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记者/黄琼花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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