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率先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2017年11月23日 14:42:38 |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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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0日,《淮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修订完毕并正式出台,率先在全省提出并实施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

  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条文共30条,具体有以下四个创新点:一是规定淮安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二是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明确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年满六十周岁,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五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三是明确“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加大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帮扶力度。四是明确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措施,建立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等“两非”行为的有奖举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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