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经常会引发种种争议和矛盾。怎么才能减少冲突呢?经过探索,南京栖霞区城管局成立了“四室一庭”,开创了城管执法的新模式,那啥是“四室一庭”呢?它在执法中又起什么作用呢?
【执法现场有公证员 或有望不再暂扣物品】
在南京栖霞区城管局,记者看到,所谓“四室一庭”,是公安警务室、公证服务室、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与律师工作室,以及一个城管巡回法庭。其中,公证服务室由司法局派驻设立,目的是实现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公证监督。
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副局长崔雨笛表示:“执法人员是不是具备执法的资质,执法的过程是不是合法有效,执法的行为是不是规范。公证员会提供一个客观、合法、真实的证据。”
南京市栖霞区城管局执法科科长平勇向记者介绍:“当事人有违法行为,公证员在现场可以进行拍照取证,对当事人进行文书送达,完全就可以把暂扣物品等矛盾给避免掉了。”此外,对法律文书的送达、签字等,公证员在现场,也起到证据效力。
【巡回法庭当天裁定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室一庭”中的城管巡回法庭,由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派驻,专门受理城管行政执法中非诉讼执行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同时,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南京栖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平表示:“能够保证,当天立案,当天审查,当天裁定,当天进入执行程序。我们可以面对面的接触被执行人,可以听取他陈述申辩的意见。可以更好的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被执行人认为处罚决定有问题,城管巡回法庭会当场进行纠正,如果认为执法没有问题,被执行人应严格按照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进行执行。
【人民调解减少矛盾 新模式提升执法效力】
而人民调解员和公职律师的加入,也会在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南京市栖霞区城管局执法科科长平勇表示:“只要当事人你提出申请,我们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法律帮助。只要当事人愿意提出调解,我们会用人民调解员调解。”
据了解,由民警和交警共同组成的公安警务室,主要打击妨碍城管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目前,江苏省内,除南京外,常州也开始推行“四室一庭”。城管部门希望通过这种城管执法新模式,提升城管执法力度,规划城管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中的矛盾。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刘康 冯水清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