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兴市一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的何姓市民,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截获,这是何某半年内第二次被查获。
数据显示,自去年6月份以来,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已成功拦截套牌、假牌等违法车辆90多辆,协助抓获1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协破涉毒案件2起,查获管制刀具21把。该大队大队长陈今文表示,这些战果的取得都要归功于“尹氏战法”。
“尹氏战法”是由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副中队长尹榕依托“大数据”和“智能交管”系统总结出来的一套屡试不爽的工作法,被同事们冠以“尹氏战法”。
堵截查控法:远程调控,精准出击,违法车辆想跑也跑不了
这是“尹氏战法”的第一招。堵截查控法,其要领是“堵”和“控”,力求“精”、“准”、“快”。
10月16日中午11时,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接到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在该市鼓楼路与江平路交叉路口,拦截了一辆“沪C7F**”的黑色宝马车,该车涉嫌使用假牌。下午2时20分许,指挥中心再次下达指令,指挥河失交警中队民警在泰兴城黄公路河失段拦截了一辆套牌车,事后查明该车涉嫌连撞三车肇事逃逸案。10月17日,泰兴交警又先后拦载两辆违法车辆和两名驾驶员,其中一人为醉驾“失格驾驶员”。两天查获四车四人,无一失手。
去年6月份,尹榕被抽调到指挥中心后,他将到期报废车辆、事故报废车辆、长年在泰兴行驶的外省车、违法频率高的车辆信息导入路面拍抓系统,进行自动碰撞比对,然后对碰撞比对结果进行分析,画出涉事(案)车辆的行驶轨迹,计算出在各个路口出现的频次,有针对性地指挥路面警力在重点路口附近设伏,一旦发现涉事(案)车辆,立即将车牌号、车型、颜色、行驶方向、车道、停车位置等精准要素通知路面警力,民警到达指定位置后,通过远程信号灯控制系统,调整放行时间,将涉事(案)车辆堵在等待放行的车流中,民警可以直奔“主题”,整个过程一般在5分钟内完成。
关联布控法:拓展信息,重点关注,“失格驾驶员”很郁闷
这是“尹氏战法”的第二招。关联布控法,其要领是“细”,梳理驾驶员的各类信息要仔细、要详细。
尹榕介绍说,“失格驾驶员”是指因醉驾、交通肇事等原因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员。这类驾驶员有个共同的特点,一旦被吊销驾驶证,不让开车了,看到车后,手都会“痒痒”,总想“摸摸车”。目前,泰兴260名“失格驾驶员”中,先后有20名因无证驾驶被查获受到处罚。
获取“失格驾驶员”信息后,他会通过多个管理系统,对驾驶员的社会关系进行反复梳理,将“失格驾驶员”可能借到的车辆信息输入系统。
本文开头提到的何某,有个弟弟,哥俩长得很像,何某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冒用弟弟的驾驶证继续开车,几次触网报警。今年4月份,被执勤民警现场拦停后,民警都懵了——驾驶证上的照片,很难分清谁是哥哥谁是弟弟。
信息反馈后,尹榕仅用一分钟就弄清了真伪。10月23日第二次被查获后,何某郁闷了,他弄不明白民警倒底是怎么知道是他在开车,而且知道在哪条路上开车。
实际上,何某的驾驶证被吊销的第二天,尹榕就对何某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全面梳理,按关系亲疏,确定重点车辆,这些车辆只要上路行驶就会触网报警,指挥中心先“由车到人”,查清车主是谁;再“由人到车”,查清谁在开车;一旦确认是“失格驾驶员”在开车,就可以直接下达拦截指令了。
总结分析法:逐案总结,分析得失,把公众安全放在第一位
这是“尹氏战法”第三招。总结分析法,其要领是“实”,成功要分析,失败更要分析,要实实在在地分析出问题,找出解决的办法。
每一起查缉堵控之后,尹榕都会写一份详细的分析报告,从研判指挥到现场执法,从线索发现到民警执法行为等各环节入手,逐一分析得失,形成书面材料,并上网发布,方便同事们学习借鉴。一年多年,尹榕先后撰写分析材料96份,总结出成功的做法12条(项),失误3条(项)。
有车一族最怕堵,一是怕车多堵在路上走不了;二是怕因为别人停车不规范,自己想走走不了。去年国庆长假期间,泰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多起移车请求,其间,还抓获了一辆外地的套牌车。尹榕对整个移车过程进行了回顾,总结出了“四核对一联系”,即:核对车架号、车型、车身颜色和驾驶员身份,联系车主了解车辆位置,分析报告上网后,得到同事们一致肯定,并成为移车作业前的操作规范,至目前,通过移车抓获4辆套牌车无一差错。
尹榕很坦诚,作为交通构成要素,人、车都是动态的,任何一种战法都不可能100%有效,各种情况都会发生,具体到执勤一线,每一次的堵控也不可能都是成功的。
至今,尹榕还留着一段现场执法的视频:一辆套牌车停在外侧车道等待放行,民警准备上前检查时,这辆车突然猛打方向,强行变道,加速冲过路口,民警迅速侧身躲避,返身追赶时,这辆车已经开出很远了。
“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几秒钟,太危险了,如果当时民警那怕是稍稍迟疑一下,非死即伤。路口的车多、人多,极少数驾驶员为逃避处罚,事发当时根本想不到可能产生的后果,作为警察,要把社会公众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如果自身的安全都没有了,打击犯罪也就谈不上了。”尹榕说。
为此,他总结出了“三不拦”原则,即:车少的路口不拦,行人多的路口不拦,条件不成熟不拦。实践证明,“三不拦”并没有放纵交通违法行为,只不过是换了个地点、换了个时间、换了个方式,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来源:中国江苏网 编辑/盛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