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单位出具《无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取申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昨天获悉,自2017年11月13日起,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提取申请单。之前支取时所需的其他提取材料和手续不变。
据介绍,13日起,所有的支取类型(购房、租房、大修、补缴土地收益、家庭生活等)均不需要再提供提取单,这么做的目的也是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效能及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另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的,包括离退休提取、非无锡籍职工离开本市提取、40、45失业人员提取、死亡提取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先由缴存单位办理封存手续后,方能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各缴存单位需提前为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的职工办理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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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公积金条件
一、购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2.购买本地存量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
4.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5.拆迁购房
6.购买军转房
二、建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自建房屋
三、大修提取公积金条件
自建住房大修
四、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五、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条件(一)终止劳动关系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
3.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二)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2.职工家庭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3.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六、其他情况提取公积金条件
1.离开本市
2.离、退休
3.出境定居
4.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5.职工被判处刑罚
6.职工死亡
凡是有以上几种情况的,都满足无锡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可申请提取。
(来源:江南晚报 编辑/李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