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发布140项职业资格认定目录,其他一律不认可

2017年10月31日 20:47:52 |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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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月 31 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动态调整《江苏省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目录清单》的通知,公布的目录清单共计 140 项职业资格,并明确清单公布之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鼓励企业和个人对违规行为,向 1233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举报,对督查发现、媒体反映、群众举报的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据了解,这 140 项国家职业资格,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59 项,含准入类 36 项,水平评价类 23 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81 项,含准入类 5 项,水平评价类 76 项。基本涵盖了经济、教育、卫生、司法、环保、建设、交通等国家重要的行业领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设置的条件和要求。

  今后,凡新设项目职业资格,须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负责各自范围内职业资格资质认定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坚决防止已取消的职业资格"死灰复燃",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张闻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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