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一审宣判

2017年10月31日 19:27:12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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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垃圾跨省倾倒太湖西山案"在苏州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三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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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7月初,位于太湖之滨的苏州蒋东村村民举报,附近的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宕口内,突然出现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苏州警方随即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垃圾倾倒事件立案侦查,很快查明垃圾来源。经过检测,现场采集的垃圾堆中11个渗滤液样品均检测出有毒有害物质挥发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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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行政一庭副庭长陈勇:“对垃圾周边的水体检测出来的话,已经超过周边环境的本底的一个标准的20%以上,已经可以认定为生态环境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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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8日,此案在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当庭指控被告人王菊明、陆小弟犯污染环境罪、被告人孙秋林犯诈骗罪。经查,为赚取每吨约10元的接收垃圾费,王菊明、陆小弟通过孙秋林获得戒毒所盖章,变造了"接收土方证明"。两被告人变造的"接收土方证明"照片经网上流传后,部分中间商主动将垃圾用船只运至戒毒所码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倾倒至宕口内。到案发时,两被告倾倒垃圾合计2.33万吨。根据评估,这些垃圾属于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自然风貌。苏州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防止污染扩大、消除污染及弥补损失,产生费用共计850余万元。三名被告当庭认罪。今天的庭审现场,三名被告因犯污染环境罪以及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熊玄 林昱 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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