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发布 党政机关等率先推行垃圾分类

2017年10月31日 19:31:37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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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部门今天发布《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大型企业、学校、车站、机场、宾馆、商场、超市等部门机构应率先推行垃圾分类。引导居住社区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实施"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分类。南京、苏州两市探索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根据《办法》,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将达到70%以上,其他城市建成区达到60%以上;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应达到35%以上。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许宸 张正 曹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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