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根据《办法》,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10日至3月18日,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1日、22日两天。
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
对口单招考试形式为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科目分值满分1000分,其中专业技能300分,专业综合理论300分,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00分。艺术科目组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700分。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3月10日至3月18日,文化统考日期为4月21日、22日两天。
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农业科目组按种植和养殖两个技能方向分别划定本、专科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专科分数线;艺术科目组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分数线。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原则上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办法》强调,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或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来源:金山网 编辑/赵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