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条例(草案)提交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年09月22日 19:07:12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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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南京举行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一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审议。

  【全面实行河长制 全省拟设立四级总河长】

  经过前一轮审议修改,《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拟明确在江苏全面实行河长制,规定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设立总河长,河道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并将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此外,还新增保护和弘扬河道文化有关内容,拟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河道明确保护范围和标准,建立相关档案,对涉及河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

  【避免同质化竞争 开发区拟开展整合优化】

  针对江苏开发区面临的行政主体地位模糊、事权分离、责权不一等问题,《江苏省开发区条例(草案)》对各级管理主体在开发区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责、权限作了细化,并且明确了开发区报批设立、升级、更名、扩区、调区等重大事项的牵头部门和法定程序。为避免开发区同质化竞争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条例(草案)》还提出开展开发区整合优化工作,比如发展规模较小的开发区,可以并入区位相邻近的国家级开发区或者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逐步使全省开发区数量达到合理规模。

  【江苏拟立法禁止无证平台发布视听节目】

  为规范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视听节目服务,《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持证平台不得向未持证单位提供相关代收费以及信号传输、服务器托管等金融和技术服务。近年来,设在城乡广场、建筑物内外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的公共视听载体数量日益增多,为填补监管空缺,《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实施监督管理。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陆啸 杨时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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