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扬州市第二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已经梳理公布,列入清单的事项为6类行政权力: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以及其他服务类事项,涉及35个市级部门480个事项,其中“不见面”事项273项、“见一次面”事项207项。
随着第二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的公布,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我市已经基本实现了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减少了办事环节,缩短了办事时间,优化了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市将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实施“不见面”、“见一次面”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