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吸才”杀手锏:到手工资等于税前

2017年08月29日 20:19:06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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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季已过,人才争夺战并未停。前有杭州出台“租购同分”政策;后有武汉宣布大学生八折购房。近日,江苏也在吸引人才方面使出“杀手锏”: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地方政府可在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加大力度,弥补“个税扣除部分”。

  “揽人”政策再突破

  经过近半年的调研汇总,8月28日,江苏省政府对外公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试图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据记者了解,这已是近两年来,江苏第三次下文减轻企业负担。据江苏省“减负办”(挂靠省经信委)统计,预计到2017年底可累计为省域内企业减负超过2310亿元。

  此次《意见》在吸引人才方面使出“杀手锏”: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在这背后,体现了江苏的发展思路:通过引进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带动整个江苏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补贴人才扣税收入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江苏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此前大致经历了治乱减负、清费减负阶段,共为企业减负约150亿元。2016年,随着江苏省政府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意见的出台,正式进入“降本减负”阶段。

  而此次印发的《意见》,是江苏近两年来第三次由省政府直接下文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这与之前的有何不同?

  王志忠对此解释,在企业负担重、成本高问题凸显的背景下,不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尤为重要。

  记者了解到,此次“降本减负”,很多政策围绕着企业用人方面。据了解,有企业通过“高薪”招纳高级人才,但在缴纳个税之后,其收入会打折扣,与高级人才的预期有差距。

  此前,江苏曾出台政策,对人才个税扣除部分可给予“最高三年、最多30万”的补贴。而此次《意见》给出了具体突破性的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另一条创新性的政策在于,可将“地方教育附加”这部分的费用,用于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该政策为江苏在第一轮降成本意见中的全国首创,但因为缺乏操作细则难以落地。

  本次《意见》则要求在2017年9月底之前发布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倾斜力度。

  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徐洪林对此表示,“地方教育附加”在江苏提取的规模已达到约130亿元的,这将为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提供“人”的支撑,防止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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