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重点督办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相关建议

2017年08月13日 19:10:23 |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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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垃圾分类制度在各地加速试点和推行,这一工作正在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唤醒人们的环保自觉。针对垃圾分类处理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对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方面的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

  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虎啸花园社区,从2015年10月启动垃圾分类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垃圾回收处理企业进入小区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就能获得积分,还可以用积分兑换蔬菜、粮油米面等生活用品。

  南京鼓楼区虎啸花园社区居民:“大家都很自觉,把这些垃圾都处理好了,现在到处都很干净,大家都过得很舒服。”

  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对废物、废品的回收利用,是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置的有效途径,但督办组在调研中发现,居民投放的玻璃瓶、泡沫盒、塑料盆等可回收物要实现二次利用、变废为宝,还面临着回收物附加值低、回收企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南京市鼓楼区城管局环卫科科长 曹先和:“低附加值的垃圾随着人力成本的提高,本身的产值已经抵不上人工的费用,所以没有企业愿意回收低附加值的产品。”

  此外,由于垃圾分类运输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前端细分类、后端一勺烩"的现象。按照省人大督办要求,下一步,我省将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企业和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强制推行垃圾分类,并建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江苏省住建厅城管局副局长 夏明:“特别是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我们要以就地处理的方式,对有机易腐垃圾,用我们的生化处理装置,在现场进行无害化的处理和资源化的利用。”

  与此同时,江苏也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把垃圾分类从城镇向农村铺开,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乡镇垃圾中转站1100多座,基本实现建制镇垃圾中转站、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点全覆盖。从事环卫工作的省人大代表陈鹂发现,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露天焚烧垃圾、村庄环境"脏乱差"现象反弹、乡镇保洁人员工资待遇不高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江苏省人大代表 陈鹂:“建议增加一点经费补充,加强监督方面的工作,保证要做到垃圾的日积日清。”

  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启动《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垃圾分类和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并采取督办会等形式督促省政府有关部门从源头处理减量化、分类投放简易化和后期处理现代化等三方面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实施,扩大成效。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陆啸、杨时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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