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31日获悉:江苏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出台。该办法规定: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比例为5%左右,并对上一学年存在不合格评议结果论文有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跟踪抽检。
据了解,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由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委托江苏省教育评估院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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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电子摇号方式抽取确定,学位授予单位和有关部门代表参与摇号,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随机抽取的评议论文名单现场封存并及时发文公布。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评议实行分类评价,调研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均可作为专业学位论文形式。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作为研究生教育质量综合评价重要内容。对学位论文质量管理工作不力或抽检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