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号上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泰兴"8.27"杀人抛尸案,被告人陈瑞文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瑞文与被害人周某于2013年在靖江市季市镇某浴室相识,周某为这家浴室按摩女。2016年8月27日晚上,经过之前的电话沟通,陈瑞文驾驶二轮摩托车把周某接到泰兴市珊瑚镇的家中过夜。在陈瑞文付了400元嫖资后,二人发生了关系。随后,周某接到另外一名男人的电话后准备离开。陈瑞文感到自己受到伤害,坚决反对,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为了阻止周某呼救,陈瑞文用布条缠绕周某的口唇和颈部数圈,致使周某当场死亡。
杀死周某后,陈瑞文为了躲避法律责任,在次日晚上九点钟,驾驶借来的三轮电动车,将事先裹于床单内的周某和一段水泥桩运到如皋市江安镇黄市桥,随后把尸体和水泥桩捆绑在一起,抛入河中。
据陈瑞文交代,准备抛尸的当天,他还在亲戚家打了一下午的牌。随后的一天晚上,陈瑞文又约了一个"女朋友"在其家中过夜,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日进行宣判。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贺咏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