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启动 南师大首家发布新政

2017年03月30日 18:05:12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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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全媒体记者汪媛

  据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今年我省共有11所省属高校在省内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这也是我省第三年试点综合评价录取。今天下午,南京师范大学率先公布招生新政。

  综合五个方面 高考只是其一

  2017年,江苏省内共有11所高校参加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分别是: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综合评价将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维度。前两年,在这11所高校的综合评价中,高考成绩占比最低的高校仅为40%,大部分高校,高考成绩占比仅为50%。

  南师大:看重高中期末考试排名

  今天下午,南师大率先公布了最新招生简章,该校今年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20名,报名条件除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B级及以上或者合格等级外,要求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同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20%。(该校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学生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所在中学年级同科类学生中前30%),且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级不低于3A1B1合格。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2017年4月13日(2017年4月13日24时关闭系统)。报名流程为: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2.个人陈述。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以及对所报专业的认识和专业发展理想,限1500字。3.考生可提供自身综合素质优秀证明材料,包括高中阶段在科学研究、创新实践、文学创作、志愿服务、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学科竞赛、思想品德优秀等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性材料及获奖证书,所在中学也可如实提供考生在综合素质优秀等方面的写实性材料。4.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汇总表、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中学公章。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南师大将于高考后,6月10日举行综合评价录取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最后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具体计算方法为:(高考投档分/480)*50+两门选测科目折算分+(学校考评分/100)*30。

  所有高校4月25日前完成报名

  省教育考试院要求,4月10日前,各高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4月25日前,各校完成报名工作。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今年,新增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5月5日前,试点高校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本校考核的名单并及时告知考生。6月10日起,试点高校要针对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原则上不采用笔试、联考等方式。6月22日前,试点高校要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数2倍的范围,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在6月27日至7月2日,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

  高考分数不低于本一线

  最终入选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试点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今年对高考文化总分的要求提高,原则上不低于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而2016年只需达到本二线即可。不过,今年对于高校考核表现突出的少数考生,经高校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可适当降分投档,但不得低于本一线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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