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公益诉讼 保护江河湖海

我苏网 2022/11/10 17:01

  11月1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检察机关开展江河湖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其中,扬州宝应县检察院督促保护世界遗产——刘堡减水闸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备受社会关注。 

  【督促砂石厂搬迁 保护世界遗产刘堡减水闸】

  今年3月,扬州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始建于明代、2014年就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刘堡减水闸遗址,存在管理不规范、环境被污染等问题。检察机关经调查,发现了更深层次的问题。

  扬州市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甜介绍案情,周边有一个砂石建材厂,有一些船舶靠近和营运,刘堡减水闸就紧挨着该砂石厂,可能存在被撞的现实。扬尘的保护措施和覆盖也有不到位地方,客观上也损害了大运河的生态环境。

  为保护大运河文化遗址和生态环境,今年4月,检察机关向两家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他们及时落实整改,今年5月,检察机关组织开展现场听证验收,确保整改效果。

  邱甜说,目前砂石码头场已拆除完毕,对刘堡减水闸的生态保护和文化遗产长期保护,已经落实到位。

  【注重溯源治理 今年办理743件涉水公益诉讼案】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743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7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0多公里,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4万吨,索赔损害赔偿金和治理恢复费用5000万多元。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朱建勇说,下一步,聚焦老百姓特别关注的问题,通过有影响力的案件的办理,推动相关问题的溯源治理;凝聚更多的监督合力,包括公安、法院、司法机关的齐抓共管,特别是行政机关,因为它是在保护公益的第一线。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渝娜 王教群 编辑/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