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密室逃脱”时受伤 谁担责?
近年来,密室逃脱这类新兴的沉浸式体验游戏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然而在惊险、刺激、恐怖的游戏过程中,一旦参与者发生意外,该由谁来担责呢?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他们审理的这样一起案例。
事发当天,小张及其朋友共计8人在某公司经营的一沉浸游戏剧场下单,购买三个主题的8人套餐,并按约前往剧场,游戏开始前,工作人员让包括小张在内的八人签署了一份免责协议书:参加游戏者在此次游戏体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签完以后,工作人员也没有过多地解释条款。小张和朋友购买的密室逃脱有一个特点,就是不能被里面的NPC女鬼抓住,抓住的话整个游戏就算结束,所以他们八个人等于就是前后脚各拽着衣服匍匐前进 。
游戏过程中,小张跟随其朋友沿着通道左拐来到厢房门口,两人用手推开门时,厢房里NPC扮演的女鬼冲出,二人转身逃跑,就在逃跑过程中,小张左肩撞到前方复古风门框的门棱。小张当场就感觉特别疼,就用手里的对讲机联系了商家,由于商家不配合,小张自行前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为左侧锁骨骨折。事后,小张将商家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虽在游戏开始前原告以书面免责协议的形式承诺人身安全责任自负,但该协议系被告提供,该条款显系限制、排除原告的主要权利,也没有向原告明确进行告知,所以该条款依法无效。同时,店家也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责任,门框没有进行必要性的包裹保护措施,在原告游戏前也没有进行专业规范的培训,在小张受伤以后也没有第一时间起到救助义务。但是在该起事件中,原告小张也要承担部分责任,原告作为成年人,在玩之前能意识到密室逃脱这样一个风险的存在,他自己也不够谨慎注意。
根据过错比例,最终,法院认定商家在小张受伤中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承担40%的责任。小张承担60%的责任。
(《零距离》记者/孙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