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
近日,记者从宿迁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树牢新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宿迁市正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11月20日启动,一直持续到明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将对26个行业领域,包括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工矿、危废固废、交通运输(超载超限)及港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开发区及加油站和商业场所、城市地下管网、城镇燃气、火灾防控、特种设备、船舶修造、文化旅游、宗教场所、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校园和校车、油气输送管道、渔业、农业机械、电力、铁路运输、森林防火、群租房、木材加工(粉尘涉爆)进行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上旬为学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层层宣传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营造整治氛围。
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底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市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边排查边整治,边治理边完善,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
2020年10月至12月为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单位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市专治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下一步,宿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序时进度安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江苏广电宿迁中心站/徐徐 通讯员/周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