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再扩围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2017年03月17日 19:00:06

  记者从省国税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此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据统计,目前我省国税系统享受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有30.45万户,年减免所得税26.02亿元。新规执行后,将新增0.9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增加优惠金额约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