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试点特级技师评聘 技能人才进入“六级工”时代

2021年12月03日 18:17:4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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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为优秀技能人才提请申报,突破过去高级技师的“天花板”。据了解,当选特级技师,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一直以来,职业技能等级长期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级,技能人才往往评上高级技师,就到了职业发展的“天花板”。为了让更多技能人才“更上一层楼”,江苏开始试点高级技师之上的特级技师评聘,意味着技能人才进入了“六级工”时代,突破了过去的“天花板”。

  特级技师试点范围是什么?

  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在省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中开展,试点企业由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推荐申报,原则上每个设区市 1~2 家。申报试点的企业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规模以上企业(按统计口径); 2. 已组织开展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3. 企业有一定数量的高级技师。同时,鼓励“G42+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基地”踊跃申报,不占用设区市推荐名额。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杨进保介绍,参评特级技师人员为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需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或是具有与参评职业(工种)相应的正高级职称或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仍从事本专业领域工作。

  具备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2. 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 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奖牌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 4. 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5. 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或“技能大师”称号获得者; 6.“江苏大工匠”“江苏工匠”或“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 7. 牵头编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省级行业评价规范的专家组长。

  特级技师评聘方式是什么?

  与高级技师考评结合的方式不同,特级技师评聘权限全部下放给试点企业,由试点企业根据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方案,充分发挥企业自主评价的特点。同时,人社部门也将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杨进保介绍,企业评定出人选后,需要在公司内部、媒体、人社厅官网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由企业来颁发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同时,各级人社部门也应在评审过程中加强指导,对评审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把好事办好,落到实处。

  特级技师将享受哪些政策待遇?

  目前试点企业名单正在确定中,预计明年三月底前发出江苏省首批特级技师证书。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可比照本企业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可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享受疗养休假以及落户、住房、医疗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待政策。

  此外,企业应为特级技师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工作平台,为其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工艺流程改进、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提供条件,充分发挥其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以及带徒传技等方面的作用。

  打破“天花板” 让技能人才大有可为

  高技能人才特别是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455万人。近年来,江苏出台多项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发展和待遇保障的政策文件。不过,大多数企业里,“天花板”对技能人才的限制依然存在。杨进保介绍,在高技能人才中设立特级技师,将进一步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待遇水平,为健全完善我国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奠定基础。

  杨进保说:“从我们人社部门的角度来讲,健全完善了我们技能等级制度和我们相关的工作体系。特级技师的试点,有利于发挥技能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从而带动整个技能人才队伍能够进一步梯次发展,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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