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规来了!

2021年02月28日 19:34:33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3月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一起来看,哪些与你相关?

  【首部流域法促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法律明确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建立长江流域河道采砂规划和许可制度,非法采砂最高罚款200万元;同时明确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的,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的罚款。

  【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

  3月1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一方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要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另一方面,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江苏明确这11种情形可补缴养老金】

  《江苏省规范完善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法》将于3月1日起执行,办法对不同时代文件中的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明确了11种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形,进一步增强政策透明度、可操作性,让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政策。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 可批评训导不能伤害侮辱】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于3月1日起实施。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为防止将体罚和变相体罚作为教育惩戒,规则细化了禁止实施的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冯水清 杨帆 编辑/胡超)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