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江苏省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要注册登记、领取牌照,权属发生转移要变更登记,灭失报废要注销登记。
电动车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现场
警方对条例进行了解读。
下面5个知识点,请各位电动车驾驶人注意!
一、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对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的年龄做出新的规定。
《条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三、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做出强制性规定。
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明确提出具体要求。
除常见的交通违法之外,条例还明确要求不得醉酒驾驶,不得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
五、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主动购买商业保险。
如第三者责任险、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减少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现在
电动车牌照如何登记办理
成为了睢宁人关注的热点问题
针对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睢宁交警部门给出了权威解答
提问
哪些电动车需要登记上牌?
答
此次登记上牌业务只针对两轮电动自行车,三、四轮电动车不在此登记范围。
提问
电动自行车必须要登记上牌吗?
答
违反《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已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损毁号牌且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的罚款。
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过过渡期仍然上道路行驶的,或者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且未申领临时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两百元的罚款。
提问
在哪里登记上牌?
答
当前我县共有21处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受理点,其中20处分布在全县的20家派出所内,1处在车管所。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只能在车管所进行现场登记挂牌,旧国标及非国标电动自行车辆可在21处登记点中就近登记,领取临时过渡牌。
提问
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车主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如果没有购车发票和合格证,就只能办理临时信息牌。
提问
登记流程麻烦吗?要等很久吗?
答
流程并不复杂,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线上办理:搜索微信公众号“方向家”,按照提示注册并输入信息提交申请,然后选择领取牌照的业务受理点,携带身份证和所申请的二维码前往领取。
线下办理: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到办证点,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办理。
提问
领取牌照后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
牌照是一车一牌,要仔细保管,防止被盗。
昨天,记者来到睢宁县车管所电动自行车登记处,只见有数十名市民前来为电动车注册登记、领取牌照。
当前,睢宁已登记挂牌的电动自行车有5万辆,接下来,睢宁县将迎来登记挂牌高峰。
睢宁县公安局车管所提醒,市民朋友最好在6月20号之前完成电动自行车的登记挂牌工作,以便出行。
全县21家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
车主可自选就近办理哦
(注:派出所核发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过渡车牌证,车管所核发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