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个《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地方标准“双十二”正式启用

2019年12月11日 16:28:0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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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上午,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第一个《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地方标准12月12日正式启用。

  网店经营涉及法律法规众多,在《电子商务法》出台之前,大法就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等,法规有《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由于网店管理规制散乱于相关法律及原工商、食药监、质监等多部门的规章中,导致大部分网店经营者一没时间二没习惯三没耐心去了解、去研读网店经营行为有关规定,也不一定学得准、吃得透。而目前,全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网店规范经营的国家标准、省级标准或地方标准。

  《网店经营行为规范》泰州地方标准是由靖江市市场监管局制订,标准编制历时两年。编制《网店经营行为规范》泰州地方标准,在全国尚属首创。

  在编制该标准过程中,起草小组成员始终坚持标准源于法律法规、标准利于运用、标准便于调整的三项原则,不断创新网店规范化经营的标准知识。为保证标准的全面性、规范性,起草小组成员全面研究了网店规范经营涉及的国家法律法规22部,一方面确保该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互协调、相得益彰,另一方面确保该标准能全面汲取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为保证标准的通用性、前瞻性,在确立标准体系时,起草小组成员树立逆向思维,从日常监管的三项常规方向(经营主体监管、经营客体监管、经营行为监管)反推网店规范化经营标准体系的主要构成,这为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修改留下了接口和空间。

  微商作为网店新业态,发展非常迅速。目前,国家还没有形成微商监管网络平台,在客观上导致部分微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发现和有效的监管。《网店经营行为规范》发布后,微商将视作网店店主,接受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 邹文杰 沈骁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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