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所有房屋被征收人 这些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2019年04月22日 16:43:06 | 来源:盐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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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方式10问

  1、市区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简称“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它是从什么时间开始的?

  从2018年8月27日,原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印发《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2018〕96号)之日起开始。

  2、房屋征收有几种安置(补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的安置(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3、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具体指什么?

  是指在市区范围内(不含大丰区),对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按照货币补偿方式的补偿标准,将与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同等金额的结算凭证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市区范围内自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时使用,并享受一定比例奖励的安置方式。

  4、为什么要实行结算凭证安置方式?

  一是加快推进棚改征收安置的需要。按照盐城市区新一轮棚改目标任务,2018—2020年计划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约5万户、570万平方米。市政府已选址城西长坝地块、城西北先锋实验学校地块等10多个集中定点安置房项目,可提供安置房源约3万套,但仍不能完全解决征收安置房源不足的矛盾。

  二是缩短被征收人安置周期的需要。新开发建设安置房从地块内征收、土地手续办理、规划方案设计、工程建设到验收交付,建设周期相对较长。推行结算凭证安置可以有效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实现安置“零过渡”,提升群众满意度。让群众早日住上新房,最大限度减少了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三是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安置需求的需要。在原有征收项目提供一处或者两处安置房源的基础上,让被征收人凭结算凭证根据自身需求自主购买房屋,大大拓宽了安置空间,给被征收群众更多的选择权,被征收人可以从市场上购买到位置各异、品质多样、户型丰富、配套设施侧重点不同的房源,可以满足被征收人多样化的安置需求,有助于征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5、实行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对被征收人有哪些利好?

  除了可以缩短安置周期,实现“零过渡”,和购买房屋选择空间多样化这两大利好之外,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被征收人还可以获得不超过结算凭证金额10%的奖励。

  6、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在实施过程中,群众认可吗?

  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从近期实施的征收项目情况看,被征收群众对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认可度正在逐步提升,五星街道一号沟两期项目,共计划搬迁223户,已签约196户,其中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87户,占已签约户数的44.3%。五星街道小一沟南项目,已签约198户,其中结算凭证40户,占已签约户数的20.2%。教师进修学校两个地块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56户,占被征收人户数的28.1%。中医院周边棚改项目四个地块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共135户,占已签约户数的32.3%。(示意图)

  7、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到底有多“实惠”?(举例说明)

  以某户住宅房屋被征收人为例,假设该户的货币补偿款总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补偿款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价、装饰装修、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6个月)、奖励、货币补偿的一次性补助等。被征收人申请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可以领取与货币补偿款等额(100万元)的结算凭证。该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假设购房所用金额为79万元(低于房票金额的80%),则可以领取7.9万元的奖励,假设购房所用金额为80万元或以上(大于等于房票金额的80%),则可以领取10万元的奖励。

  8、结算凭证安置方式有期限吗?如果到期没有购房的如何处理?

  结算凭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从开具之日起计算。持结算凭证未购房或超过期限未购房的,被征收人只能按照原货币补偿相关政策规定,按实结算征收补偿款,并按结算凭证持有时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超过12个月不再计息)。

  9、结算凭证安置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是什么?(亭湖流程)

  根据《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规定,亭湖区政府办公室2018年10 月11日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2018〕61号),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操作流程,细化了具体操作要求。大家先了解下流程图吧。

  10、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在购房时资金是否能保证及时支付?

  被征收人凭结算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买卖议定书)、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合同等,向征收实施主体书面申请拨款结算。征收实施主体接受拨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结算凭证款,将应付购房款直接拨付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机构的资金监管(托管)账户。结算凭证有余额的,征收实施主体在与被征收人结算凭证金额后,余款支付给被征收人。因此,选择结算凭证安置方式,能够做到在被征收人购房时及时支付资金,不耽误被征收人买房及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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