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减限额、定额较之前提高50% 江苏加大力度扶持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2019年04月16日 19:22:0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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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省财政厅近日发文明确,自今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将给予这部分人群更大力度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重点群体包括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此轮调整,江苏在国家标准基础上,按最高上浮幅度给予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调整后的扣减限额、定额较之前提高50%。具体包括: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限额14400元扣减其当年应缴纳的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对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就业的,自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3年内按每人每年定额7800元和9000元扣除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郭艺 编辑/刘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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