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240所中小学正式实施课后服务

2019年02月16日 08:51:41 |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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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昨天(2月15日)召开的全市春季开学工作会议上,市教育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和人社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意见》,明确常州市从2019年春季学期第二周开始(即2月25日)正式实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焦点1:中小学生是否都要参加?

  《意见》明确,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服务范围为小学、初中学生。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全市240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要优先保障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焦点2:课后服务内容是什么?

  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可安排学生集中完成作业、参加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交流、专题教育等活动,对个别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指导帮助。

  《意见》明确,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 焦点3:课后服务如何组织实施?

  课后服务的场地以利用学校原有班级教室或学校内其他场地为主,人员以学校在职教师为主,也可与(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编班时要根据服务内容合理设定班额,每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0人。

  ◆焦点4:课后服务时间如何安排?

  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学校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规定。

  ◆焦点5:课后服务收费吗?

  《意见》明确,开展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可采用“政府补助一点、学校承担一点、教师奉献一点、家长分担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的方法筹集经费,合理分担运行成本。

  课后服务收费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辖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实行收费服务的地区,应对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

  ◆焦点6:教师参与可取得报酬吗?

  人员合理取酬。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等人员的分配。

  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收取的费用中列支。

  据了解, 常州市将把课后服务纳入对辖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必要的考核奖惩机制予以推进。 

  (来源/常州晚报 编辑/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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